勤續年數 (Length of Service)
勤続年数 (きんぞくねんすう)
在目前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,與在學年級不同。租屋審查還會綜合收入、僱用形式與其他申請資料。
資料核對日期
勤續與在學情況分開填寫
勤續年數指在目前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,不是累計年資,也不是在學年級。ELB的需求整理建議是寫清到職年月、僱用形式與目前狀態;學生另寫學校、年級及預計畢業時間。剛到職、轉職或仍在錄取階段,都應按真實階段說明。
資料依據[1]
資料按房源確認,不套用通過公式
國土交通省的入住審查資料核對表用於確認所需資料,不是全國統一的錄取評分表。「工作滿一年必過」或「未滿一年不能租」都不應當作通用制度;管理公司、房東與保證公司的要求需分別確認。
ELB準備建議:尚無完整薪資紀錄時,先詢問是否可用錄取通知、僱用契約或其他資料說明未來收入,以及由誰負擔租金。不要自行把預計收入填成已實現收入,補交資料也不等於審查一定通過。
資料依據[2]
實際準備清單
- 確認目前單位的實際到職年月。
- 區分薪資實績、預計收入與家人資助。
- 先問可接受的資料,再準備相應證明。
參考資料
依官方與公共機構資料整理;準備清單為 ELB 的閱讀輔助,具體申請、收費與契約條件請向相關機構確認。